各有关单位:
即日起,已经可以申报2010年度(第14批)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项目,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人的条件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江西,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、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,专业基础扎实,业绩突出。
2、年龄在45岁以下(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7岁即1963年1月1日〈含〉以后出生)。
3、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申请人应具备: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并作为主要成员获得过省级科技奖(自然科学奖、科技进步奖、技术发明奖)二等及以上(排名要求前2位),或国家自然科学奖、科技进步奖、技术发明奖(排名要求在前4位);或已取得博士学位,并承担过两项以上省部级项目(其中:至少承担过一项国家级项目),科研成果突出。
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申请人应具备: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并在加快科研成果转化、科技产品开发及高新技术产业化、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二、申报学科领域
(一)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学科领域
1、农学
2、物理学
3、生物学
4、材料科学
5、化学化工与环境科学
(二)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学科领域
1、机械及光机电一体化
2、冶金及有色金属深加工
3、电子信息
4、精细化工
5、新材料
三、申报方式
1、网上申报
申请人必须登录江西省科技厅网站(www.jxstc.gov.cn),进入科技计划申报系统,选择带头人培养计划进行网上申报(按软件操作要求和有关说明认真填写《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》)。
2、书面报送
完成网上申报后,申请人须报送与网上申报内容完全一致的《申请书》、《可行性研究报告》、查新报告和相关附件的纸质材料,要求用A4纸打印,左侧装订成册。《申请书》和《可行性研究报告》合订本一式11份;附件材料一式4份。
网上申报成功后通过申报系统打印《申请书》(《申请书》设有水印标记,《可行性研究报告》不需要水印标记),确保项目书面材料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。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《申请书》无效。
四、其他事项
1、凡申请书中所要求近十年的各种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,由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审查后退还,且一律不办理后补证明材料手续。如发现弄虚作假者,两年内不受理其本人申请。
2、申报材料于5月7日之前交科技处。
3、网上申报账户开通请联系:欧一智 联系电话:0791-3813493
科技处
二○一○年三月二十九日